2017福建政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60人公告(2)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由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涉及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上公布,报考者可自行上网下载。政和县教育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实际招聘人数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40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方可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
4月16日全省统一笔试,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下午15:00-17:00(教育综合知识)。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个人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 政策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 方式:面试人选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即按1:3从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实际招聘人数的,笔试成绩需达到40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方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经县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政和教育之窗” (http://www.fjzhjy.cn )上公布。
2. 面试前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政和教育之窗公告栏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和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考生还需提供认定申请相关材料)、报到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所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并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将在“政和教育之窗”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