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本次福建事业单位招聘400人,报考者应在2017年3月27日上午8:00至3月31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jndrs.gov.cn)报名。
2017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现将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或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为“25岁、30岁、35岁、40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年龄为25岁以下的岗位,若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放宽至30岁以下;面向地区“宁德市”指2017年3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市内外高校的宁德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生及宁德市内大专以上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面向地区为“县(区)”及“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复核时提供)。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7年3月27日上午8:00至3月31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jndrs.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17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
2.资格初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蕉城区、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2870802,2918817;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2887680;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8881661;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5624031;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5528012。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7年3月28日上午8:00~4月1日下午5: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14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4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