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霞浦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0人(2)
六、考核聘用办法
(一)体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五)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岗位调配原则
按同类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自主择岗。
八、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监督电话 0593-8831553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