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招聘博士研究生21名公告(2)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考试情况,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公示结束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聘用手续。考核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福建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要求的,经福建省人社厅认定后,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发放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
(3)符合《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文件要求的,经我院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
邮 编:350101
电 话:0591-22869970、22869963 黄老师、林老师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原标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委托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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