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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告(272人)(2)

2017-03-21 08:51  |  四川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3月27日(截止时间为3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各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将及时公布各职位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左右。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因本次公招时间紧迫,报名资格初审原则上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28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各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27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17日—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2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17年6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5.笔试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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