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告(272人)(4)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考录科(0832—204241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2046393);
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2288105);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0832—5610907);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3991709);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0832—824089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0832—2038862、2023077)。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17年上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