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祁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220人公告(2)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职位选择与修改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考部门联系。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4、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5、网上交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交费。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者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试后资格初审时提交)。
7、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0日9:00至5月12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
采用百分制,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1、笔试内容:报考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的考《专业知识》和《申论》;其它教师职位的均考本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申论》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30考《申论》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地点设:县人社局培训楼(县城金盆西路188号),时间为2017年5月 24至26日。
2、资格初审对象: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初审对象。
3、资格初审的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我县人事招聘考试违纪处理。
5、资格初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的末位入围人员,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各职位均实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①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公布确定。
②面试对象:为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