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上海市长宁区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告(2)
六、面 试
面试由各街镇按照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面试程序和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首次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5月24日,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进入体检的考生由各街镇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体检、考察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补充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单位推出岗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于2017年8月在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补充招录。
九、录 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街镇所属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 他
政策咨询电话:22050753 项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22050711陆老师
附件1:《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场岗位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2:《长宁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
附件3:《长宁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考试问答》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