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1名)(3)
六、笔试
公开招聘岗位原则上设置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人数1:3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以下几类岗位考生可免笔试: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要求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乡镇卫生院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县级医院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乡镇卫生院要求医药学类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是否免笔试具体看岗位要求。(一) 考试类别
本次笔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笔试科目
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3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加分
报考南部六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限制本县户籍的岗位,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以下人员,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政策要求,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
1.父母一方在南部六县工作满15年,且到报名截止月仍在南部六县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
2.父母一方在南部六县工作满15年,且在南部六县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3.父母一方户籍在南部六县满15年的其他各行业人员子女。
父母一方在南部六县工作(户籍)时间有中断的,累计计算其工作(户籍)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4月。
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五)笔试成绩公布
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完成阅卷将笔试成绩下发后及时在红河人才网公示笔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详阅《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人社部门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八、 面试
除免笔试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要求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乡镇卫生院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县级医院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乡镇卫生院要求医药学类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红河州一中教育教学岗位,以及特殊岗位中文艺表演、播音主持、体育教练员岗位外,其余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面试。是否面试具体看岗位要求。
有面试岗位的州属事业单位和县市,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公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面试具体事宜以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