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7年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上海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15日。采取现场及邮件两种报名方式,职位二选一。
2017年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是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营地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②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共产党员优先。
③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口齿清晰,讲话文明得体,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④服从营地工作安排,能适应节假日调休。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1.教师(校外教育) :13人
岗位描述:组织学生(高中、初中、小学等)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国防教育、户外营地活动等校外教育,完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社会实践基地其他校外教育工作。
要求:
① 应届毕业生
1) 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3) 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② 非应届毕业生
1) 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2) 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 有一定的职称、工作经验及学术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职称优先:
? 具有教育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学术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教育类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学术等方面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 具有校外营地教学及管理工作十年及以上经验(按2017年4月15日起计),大专及以上学历,营地工作经验丰富,且有一定的校外营地教育贡献成果(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6年4月15日之前签发),且在有效期内。
2. 教学辅助(校外教育):6人
岗位描述:组织学生(高中、初中、小学等)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国防教育、户外营地活动等校外教育辅助教学类工作,完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社会实践基地其他校外教育辅助教学类工作。
要求:
① 应届毕业生
1)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优先。
2) 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② 非应届毕业生
1) 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优先。
2) 有一定的职称、工作经验及学术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职称优先:
? 具有教育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学术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教育类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学术等方面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 具有校外营地教学及管理工作十年及以上经验(按2017年4月15日起计),大专及以上学历,营地工作经验丰富,且有一定的校外营地教育贡献成果(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