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在验明材料原件的前提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参加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的笔试并达到合格线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予以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学校考评小组对应聘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应聘教师进行40分钟的课堂教学,其他人员进行专业测试,由考评小组通过提问答辩交流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考评小组有校内外各科专家组成。
4、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予以考察。
5、公示和聘用
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办理聘用手续。一经录用列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64761986 传 真:021-64776468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支路35号
邮 编:200231 监督电话:23112745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