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1087人公告(3)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17年7月中上旬前。
5.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各个岗位具体的面试方式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岗位(含参加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免笔试岗位(不含参加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结束后应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核时间:2017年8月上旬前。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和聘用时间:2017年8月底前。
八、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九、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0771-5866713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0778-2303185
附件:下载全部附件
1.河池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样表)
4.广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书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本文来源:http://hc.gxrc.com/ds/hc/Article.aspx?ArticleID=82350
2017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1087人公告,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8:30至4月20日17:30,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