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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庆阳市中小学校二次招聘免费师范生70人公告(2)

2017-04-13 14:10  |  甘肃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面试考核。拟聘人选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等原件,于2017年8月15日前到市人社局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相关县人社局配合进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届时通知),由学科骨干教师组成面试考核组,对拟聘人选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测评,重点考核拟聘人选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实行百分制。说课内容为中小学现行教材,具体课题由面试考核组确定。测评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拟聘人选面试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策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五年,五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行为,要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庆阳市纪委监察局 0934-12388

  庆阳市纪委第三纪检组 0934-8350611

  庆阳市教育局监察室 0934-8680257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 0934-8683373

  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庆城县人社局 0934-3269806

  宁 县人社局 0934-6622297

  环 县人社局 0934-4423707

  合水县人社局 0934-5524511

  正宁县人社局 0934-6121514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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