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知的十件事
2017年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笔试后有些事是要知道的!华图网校特别整理了2017年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知的十件事,帮助考生准备接下来的事项。
2017年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知的十件事
一、加分政策
1.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
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 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公务员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规定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凡招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招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
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1.面试礼仪
面试礼仪是获得考官青睐的重要因素。这种评判标准源自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内容通过试题作答来观察,而形式便从考生走上考场就开始了。在面试测评要素表中,礼仪一般占5%—15%的权重,也是考生较易掌握的分数。礼仪是气质的表现,气质源于内涵,内涵源自积淀,积淀有赖于日常习惯。
2.考生需从行为习惯和能力上进行调整和提升
从以往的面试情况来看,考生需要纠正三种习惯:语言习惯、行为习惯、思维习惯。这三种习惯的纠正并不是割裂的、相互独立的过程,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三种习惯的纠正过程也可以称之为“角色定位转换”。
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
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开考比例
县级及以下考录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其他考录职位的开考比例为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大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招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确定;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