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84人公告(3)
①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考核方式。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八、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九、几点说明
1.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2.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
3.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妍、李洁
联系电话:0451-88060160,0451-88060196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7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news.hrbnu.edu.cn/news/XNTZ/2017/419/174191416204567HK99FI6CAK0EA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