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嘉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
2017浙江嘉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桐乡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上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桐乡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5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桐乡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和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
4、个别短缺专业面向嘉兴市、浙江省、全国范围内招聘(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5月8日至1999年5月8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7年5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