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3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湖北省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3人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要求。报考年龄和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以2017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31日)。其他以此类推。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随州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学历”一栏,为报考本岗位的最低学历及学位要求。
(三)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3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5月5日8:00至5月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两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26日8:00至6月2日17: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236225)。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下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三)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2017年6月3日上午
8:30-10:0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考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试》。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五类。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随州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急需岗位人员、偏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确需保留招聘岗位的,须报随州市人社局批准。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通过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查询。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各招聘单位依考生报考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及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业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也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