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冷水江市卫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公告(4)
十二、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娄底市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须明确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均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冷水江市人社局门户网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和冷水江市人社局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实施,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四、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公开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其参加冷水江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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