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
(四)其他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1、6)。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并将电子版的报名表连同其他材料的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发送电子邮箱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箱地址:zcqjqrc@sina.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
需提交电子照片的材料:①《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经本人签署的《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②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特色专业或重点学科的专业证明;③表彰奖励证书(学校证明)、量化赋分因素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各类材料;④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⑥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含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本人责任。
(二)资格审核与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审核与考察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核与考察采取网上资格审核和考察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淄川区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并设立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各项招聘工作。
1、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将按照报名人员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荣誉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量化赋分标准为:国家奖学金3分;省级优秀毕业生3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2分、省级奖学金2分;校级优秀毕业生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1分,校级奖学金1分。量化赋分累计计算,但同一赋分因素不累计。奖励荣誉等因素限研究生学段获得(本硕连读的按后三年学段,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按本科阶段后三年学段)。
2、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查验被考察人员提交的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表彰奖励、任职情况、论文发表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被考察人员要提供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现象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还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资格审核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量化赋分分数的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量化赋分分数的高低依次递补。
对最终确定的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按实际资格审核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报考要求的,按照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调整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