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期内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视同)。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4);
3、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5)。
4、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5)。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原则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突出;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