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招聘30名合同制书记员公告(3)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
2、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录用后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2、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每月最低3800元(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费用、劳务代理费),正式聘用后实行绩效工资和定期增资制度。 “五险”按照相关要求购买。
八、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016192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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