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10名公告
2017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向全国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0名。具体招聘内容见下文。
2017年海南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幼儿教师1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三)应聘教师岗位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具有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艺术专业、体育专业、英语专业等毕业证,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幼儿园工作经历。
(四)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聘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信息发布
2017年4月27日—5月6日,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省人民政府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教育厅网、海口市教育局网、海南日报等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请应聘者全程密切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hainan.gov.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否则逾期后果自负。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7日—12日下午18: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应聘者须从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2017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等材料。
(2)将以上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夹,压缩文件夹名称及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sjgy65357101@163.com。注:邮件上必须留本人电话,方便考务人员因邮件无法打开等原因联系应聘者。
4、报名要求:
材料和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受理;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初审。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且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