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454人公告(2)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0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含在杭高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②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③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⑤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
时间: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A类为综合管理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及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为自然科学专技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对应科目详见招聘计划)。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围面试。2017年6月23日在培训考试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可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实际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各招聘单位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杭州市委组织部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本公告由杭州市委组织部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5251537,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85252605,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网报咨询电话:81634796,85456079,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