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8人公告(2)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入总分。
(八)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毕业后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它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本次招聘公告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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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