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丽水松阳县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2017浙江丽水松阳县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9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人员需求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松阳县户口(以2017年5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人员或松阳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松阳县)。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户口不限。
3、少数岗位(专业)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2017年松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7年5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8、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