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选调)128人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科目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yjwsjs.cn)公布。笔试成绩、名次由考生自行在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一并公布,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信息表(网上打印)、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信息表(网上打印)、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核。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对象的也如上述办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核
1.选调岗位不需体检,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报考全科医生岗位(代码为17049、17050)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笔试成绩同分,则抽签确定)依次选择单位。择岗具体时间在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自愿放弃)择岗,取消聘用资格,相关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6.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代码为17049、17050岗位除外)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办法处理。
(五)公示及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调动)资格,不再递补。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