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选调)128人公告(3)
4.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脱产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或永嘉生源的人员,“永嘉生源”是指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永嘉县;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或温州生源的人员,“温州生源”是指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截至2017年5月31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2017年5月31日—6月5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四)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选调)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七)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7205786(永嘉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原标题: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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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选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