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3名公告(2)
8.5月3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0.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因专业不符或其它原因导致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1.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相关要求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12.网上报名职位咨询电话:(0991)6788089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考场信息等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严禁携带书包、手提包等物品。违反规定致使无法参加考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4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面试放弃者,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适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截图打印稿,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打印稿,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