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3名公告(3)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入围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面试结束后,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选符合相关规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六)公示
经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问题但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705/t8a4ac7025bd1c320015c0f72fbb80b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