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招聘公告(2)
6. 考察
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如经上述程序,无合适拟录用人选,则该岗位空缺。
7.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4045967
监督电话:021-5404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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