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选聘大学生村官550名公告
2017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550名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8:00至6月21日18:00。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 9:00—12:00。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甘肃选聘大学生村官550名公告
一、选聘计划和聘期
2017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共550名,其中面向边远艰苦民族地区单独招录130名(适合能力素质好、吃苦精神强、自愿到艰苦地方工作的男性报考)。
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其中甘南州聘期为2年。
二、选聘对象
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边远艰苦民族地区单独招录计划的,条件可放宽为往届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鼓励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报考;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鼓励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生源地。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合格的方可选聘。
4.报考甘南州的考生,原则上应为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其他热爱藏区工作、熟悉“藏汉”双语的也可报名。
四、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据中央组织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新选聘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6万元。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央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省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
3.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费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中国人寿捐赠30元;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学生村官个人承担1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元。
4.大学生村官到岗后,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全部编入相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工作半年以上、表现优良的,可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表现优秀的,可安排担任村“第一书记”;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安排参加选举,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对长期不在岗、不认真工作、屡教不改的给予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