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一中、四中、职院附小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27名(2)
(四)体检
体检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提出,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复检只有一次。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注:永州职院附小出现职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公示
四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点等额递补(注:永州职院附小出现职位空缺时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永州一中:周治西 13974637659 17358806059;
永州四中:黄筱楠0746-8626111 18075828123;
永州职院附小:文秋云 13037468208
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兰新全 13787612299
2.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设公开招聘工作监督人及投诉电话:
市人社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成正 8323805
监察室: 胡皓浩 8327349
市教育局:
政工科: 郭德文18974649501
纪检监察室: 唐如宏 13974617115
附件3:《2017年永州一中公开招聘岗位设计、招聘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doc
附件4:《2017年永州四中公开招聘岗位设计、招聘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doc
附件5:《2017年永州职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岗位设计、招聘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doc
附件6:《2017年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设计、招聘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doc
永州市第一中学
永州市第四中学
永州市职院附属小学
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7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yz12333.cn/bencandy.php?fid-230-id-9987-page-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