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1名公告
2017年湖南衡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计划招募31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省衡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1名公告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募计划及报考类别专业要求
2017年全市计划招募31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支教10名、支医6名、支农10名、扶贫5名。报考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扶贫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限。
三、报名资格条件
招募对象为衡阳生源(衡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1年6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
四、人员管理办法
被招募对象的档案可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级政府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行免费代理。日常管理由其所在服务单位负责。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五楼504室(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电话:0734-2880153。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含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见附件),并贴好一寸彩色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经考核被录取的招募人员必须在派遣通知单下发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募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计划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