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聊城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有关规定,2017年高唐县人民医院、高唐县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14 人,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聊城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14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 9:00-6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5月31日11:00-6月3日16:00
报名网址:www.gtrsj.gov.cn(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31日11:00-6月3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5月31日11:00- 6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县直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