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兴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技术人员171名公告(3)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交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和相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予以递补一次。
(七)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含矿区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岗位的考生由县卫计局提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2018年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两种心理准备,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0735-5522913、5529079
(二)政策咨询: 0735-552907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乡镇综合类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县卫计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rsj.czs.gov.cn/files/html/output/tzgg/rlzy/content9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