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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南昌县公安局招聘360人公告(2)

2017-06-05 11:55  |  南昌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每月工资为27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元直至250元止)。

  2、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可以在绩效工资基数上下浮动。

  3、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2:2017年公安协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日

  文章来源:http://rsj.ncx.gov.cn/articles/2017/06/02/465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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