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温州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48人公告(2)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如遇笔试成绩同分者,则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如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包括择岗放弃)者,按体检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未参加体检人员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任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公开招聘中的其他有关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四、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和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二)专业审查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查办法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市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7-55878818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2、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