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呼图壁县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14名公告(2)
(七)体检
根据自治区审核情况,接到自治区下达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后,8月5日至8月12日,按照相关体检内容,由呼图壁县人社局组织体检, 8月15日向昌吉州人社局报送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应聘者书面申请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招募人员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举报,举报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资格。
(九)岗前培训
8月16日至30日,由昌吉州人社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并举行出征仪式,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签订服务协议,正式上岗。9月1日统一组织正式上岗。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与各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持协议书、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到县人才流动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人事档案免费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协议期限二年,协议期满,进入人才流动市场自主择业。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五)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八)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成绩或招募资格。
呼图壁县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