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武汉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71名公务员公告(2)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7月15日 9:00—12:00。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7月21日12:00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身份证、《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经本人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近2年岗位责任书复印件,在各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与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和选调计划数。
(三)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组织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职位公告中明确。
(四)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组织考察
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数1.5: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考人员单位进行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加强对报考人员政治立场、政治思想、政治品质的考察,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
(二)体检
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六、公示与任职
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分别在遴选和选调机关(单位)和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7天(含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提倡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和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7)82402723(市委组织部)
(027)82790221(市公务员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务员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