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小学和初中教师招聘简章(300名)
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和初中教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叶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初中教师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小学和初中教师共300名,其中招聘小学教师200名,招聘初中教师100名。招聘的小学教师全部安排到报考乡镇的非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任教;新聘教师三年内不允许变更服务学校,五年内不准调出我县教育系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对象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必须专业对口;
2、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对象为专业对口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专科毕业生须持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3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招聘的其他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叶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