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新乡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9名人员
本次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139名工作人员,其中教师岗位115名(延津县教师进修校15名、延津县县一中5名、延津县小学教师95名);其它事业单位岗位24名(延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5名、延津县水利局8名、延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4名、延津县食品监督所2名、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名、延津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新乡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139名人员
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求的其它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延津县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http://www.sdsgwy.com/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