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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东方市教育系统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及医务人员216名(2)

2017-06-28 11:10  |  东方市教育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1)笔试(占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值为100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医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占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职数1:3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个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面试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医务人员面试增加医技操作内容。

  此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从相应岗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并结合卫生部、教育部令76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标准来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核,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1)考核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内容主要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情况。

  (2)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察部门举报。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七)选岗聘用。公示期满后,拟聘用的考生将按综合成绩高低选择具体聘用的工作单位,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入聘手续。由用人单位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

  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并纳入我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离本市。

  五、本公告由东方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占乔 咨询电话:0898-25501156

  东方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1.东方市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2.东方市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3.东方市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

  4.东方市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高中、幼儿园高中教师及医务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1-4

  文章来源:http://xxgk.hainan.gov.cn/dfxxgk/jyj/201706/t20170627_23547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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