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所属事业单位邓州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85人)(3)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报到证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签约者不需开具未就业证明,但需学校出具有关学历层次、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同时填写《2017年邓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签名。
对邓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市民政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并打印一份。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对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重新选报;对取消或核减后空缺的岗位数,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报名费用: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相同者,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讲课)程序。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人社局严格审核认定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三)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试讲)教材:
1、高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本学科邓州市现行一年级必修(一)教材;
2、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七年级上册(体育为全册教材、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现行教材;
3、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邓州市现行五年级上册教材(试讲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上专业为准。如涵盖不到的学科,文科讲语文,理科讲数学)。
(四)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聘用通知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聘期为5年,5年内不得流动。
(六)应聘者请及时关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在规定的时间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和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