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所属事业单位邓州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85人)
2017年邓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公 告
(第1号)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依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教体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三、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涉嫌违法违纪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高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3、应聘初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4、应聘小学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