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瑞安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265名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凭证》,并按凭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财会、校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2.面试
除财会、校医外的专任教师岗位需进行面试。该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1:2比例)。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含),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考察
财会、校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专任教师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操作流程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察阶段提供,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财会、校医岗位按笔试成绩),统一组织单向选择学校。择校结束后,再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择校的或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新聘用的教职工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要求
(一)非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招聘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9585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ajyj.com/
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http://www.ra12333.com/
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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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xls |
2.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
3.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师范类.doc |
4.2017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非师范类.doc |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