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111人)(4)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2978868;
政策咨询电话:0375——2979951,4970398;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4970568;
附件1、2017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www.hapds.lss.gov.cn:81/xxgk/jgsydwzlgg/2017/06/30/16515325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