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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招聘368名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公告(2)

2017-07-04 11:11  |  东西湖教育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届毕业生:

  (1)《东西湖区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协议书;

  (3)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

  (5)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1寸近期登记照4张。

  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 3。确属紧缺学科岗位,报经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限制,但不低于1 : 2。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三)笔试

  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 11:00。

  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笔试采取百分制,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岗位,由教育局专题报告,经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批准后保留,但需控制在1:2的比例。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直接参加面试。

  2017年7月25日--7月28日在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及东西湖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7月29日—7月3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愿度及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解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对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面试的,进入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考生集中面试分数必须达到同场考生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则可以进入下一程序。

  5、面试成绩的计入取5个考官的平均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所招聘岗位有免笔试人员(博士学历学位)的,按照面试成绩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所招聘岗位同时有笔试人员和免笔试人员的,将笔试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笔试综合成绩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名,其中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入。

  进入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考生集中面试分数必须达到同场考生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则可以进入下一程序。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则可以进入下一程序。

  (六)题本

  本次笔试、面试题本均委托考试服务机构命制。

  (七)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考官组设5名考官, 面试考官从考官库中用随机抽签的办法产生。面试考官原则上应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主考官原则上从考官组5名考官中推荐确定。

  另配工作人员5人,分别担任面试计时报分、计分、核分、监督和引导员工作。其中,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担任。

  (八)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2017年8月2日-8月4日在东西湖区教育信息网及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示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研究,报经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批准同意后批准后,依次递补。

  (九)公示

  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体检和考核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岗前培训

  2017年8月17日---8月19日为区级集中培训;2017年8月28日---2017年8月31日为校本培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

  聘用制教师属区教育系统购买服务用工性质,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认定手续。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薪酬及福利待遇参照本区教育系统编制内教师水平,并按照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享受“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属新参加工作毕业生的,实行见习期一年;属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半年,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或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要求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东西湖教育信息网、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4、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聘用制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

  2:报名表.doc

  报名咨询电话:027-83894625 联系人:余老师 杨老师

  东西湖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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