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徐闻县事业单位招聘332人公告(2)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4、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门户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1、报考小学美术、音乐、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及附件在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徐闻县人社局考试办:0759-4813293
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