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等遴选工作人员公告(6名)(3)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监督下实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由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及政策咨询电话: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600779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股 0839—6600929
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 0839—6607295
中共剑阁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0839—6600938
中共剑阁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6600759
2017年7月3日
【文章来源】http://file.scpta.gov.cn/201775/201775110124_n_15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