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和《关于2017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7〕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31个岗位,其中综合类(含街道)35个,教育类30个,卫生类66个。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017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7月16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等。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汕头市濠江区人社局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1楼(金中南校隔壁)
联系电话:0754-87375501。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请统一用A4透明塑料袋装好):
(1)《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自贴照片,双面打印);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报考教育类人员(报考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岗位不作要求)另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要求的相应从业资格证;
(6)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加分对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必须是服务期满3年内,服务期满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6日),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由市委组织部加盖印章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汕头市濠江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附件5)。